想当年楼市正火,小马哥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衡牛所,愣是给大家破了盆冷水——
“未来房价如葱”?
这事大家当年也没当回事,毕竟小马哥也不搞房地产,很多人觉得,一个外行哥们能懂啥?
只是没想到,才几年时间,小马哥的话,似乎越来越贴近现实。咱就看看网友们吐槽:
深圳的哥们说:“21年,10万一平的学区房,现在挂牌6.7万。”
江西的老表说:“1.6万一平的大平层,现在降到6000,也没几个问问。”
鹤岗的大姨说:“三万块一套房,买就给你打扫得干干净净”
这两年市场的寒意,让做了20年房产销售、囤了十几套房的中介朋友彻底绝望了,
不过,着急的也不只是他,那些高度依赖土地财收的地方上,如今也是压力山大。
普通囤房人,现在不想止损,就只能拼了命开源节流,地方上呢?前两年就已经在想着从税收上动脑筋。
比如,此前财政部原部长楼继伟就指出:房地产税是最适合作为地方税的税种,在经济转为正常增长后应尽快开展试点。
预示着衡牛所,未来房产税离我们也会越来越近。
不过,眼下大家还不用为房产税担忧。因为比它更神速的是另外两个与房子有关的税。
01、
“12%房产税”
关于这个税,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在官网上,就已经说的很明白了——
个人出租住房,按照租金收入的4%缴纳房产税;
个人出租商铺或其他房产的,按照租金收入的12%征收房产税。
简单算一下税费:
假如你出租住房租金收入5000/月,4%的房东税和1%的个人所得税,每月税费250元;
如果出租的是商铺,同样租金收入5000/月,税费比例就是13.5%,每月多开支675元。
别以为这笔支出可以转嫁给消费者,你看看现在的城市,哪哪缺租房?哪哪缺商铺了?供给越来越多,租金一个劲的往下掉,出租都难,还得上税,
你要提高租金,租客就能搬家!所以,对于个人来说衡牛所,不管是哪一种住房,税收压力都不小。
而且,广西突然打开这个税收的口子,想必很快其他城市也会跟进。
更重要的是,如果这一轮房产税都不足以弥补卖地收入下滑造成的巨大缺口,很难说房地产税会不会提前出台。
02、
“20%的遗产税”
遗产税这说法,也不算准确,毕竟到现在为止,我国并没有相关的遗产税政策,
但是根据我国《个人所得税法》规定:财产转让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,适用税率为20%,以转让收入减去财产原值的差额,作为应纳税所得额。
而这个税,也被一些业内称之为“遗产税”。
举个很简单的例子,老父亲当初买的房子100万,子女继承以后卖房,评估价200万,那么净赚的100万就要讲到20%的所得税,也就是20万的税费!
这里面有一个很关键的问题,很多老人当初买房的时候发票都不知道丢哪了,子女一代继承房产,将来要卖出,找不到历史依据,房子的原值就归0,这样一来,压力就更大。
比如:老父亲2000年买的房,多少钱不知道,但是现在卖价600万,税费就可能按照600万×20%=1200000,
当然了,如果继承人名下房子情况是满五唯一,这个税就免了。
当然,继承房子以后,如果不打算卖房,也不会产生应20%的个税。
文末结语:
以前大家拼命买房,毕竟都觉得这玩意会越来越值钱,
但是对于下一代人来说,如果房子的增值潜力越来越弱,未来还要承担各种税费支出,很难想象,未来可能很多都会变成烫手的山芋。
举个现实的案例,隔壁日本很多人都不愿意继承房子,日本的基本免税额度只有 3600 万日元(人民币近 210 万)。
但是在东京,随便一套老破小都得这个价。如果家里有点积蓄,或者继承了祖上的房产,稍微超出一点,那税率就像坐火箭一样往上蹿 —— 从 10% 到 55% 阶梯式递增,简直比割肉还疼。
比如日剧女王去年去世,留下了20亿日元的巨额遗产(约 1.2 亿人民币),按照日本税法,先扣除 3600 万日元的免税额度,剩下的 19.64 亿日元得分段计税。
其中,1000 万日元以下按 10%,3000 万以下按 15%,依此类推,超过 3 亿日元的部分直接按 55% 收税。
算下来,继承人得交将近 10 亿日元的税,差不多是遗产的一半。
所以,为啥日本很多乡镇的房子都空置,甚至杂草重生?因为租房比继承更划得来,子孙们也不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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